【热门】劳动合同范文集合9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为加强学校宿舍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学校聘请 为宿舍管理员。
(一)聘期:20xx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二)宿舍每月支付宿舍管理员工资20xx元。
(三)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男、女管理员肩负宿舍内所有同学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应保证宿舍内学生有良好的休息、就寝环境,防止宿舍内严重违纪事件发生。预防宿舍内疾病流行,保证消防安全,督促学生按时起居,协助学校领导、班主任把学校管理落实到实处。
1、按时开、关灯,督促学生按时起居。每天早晨起床铃响后。管理员要催促学生尽快起床;每天晚上就寝前10分钟,男、女管理员要到各寝室检查督促学生按时应寝。
2、每学期开学,管理员应安排好各班的宿舍,并统计好各宿舍人数。
3、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卫生及内务整理,每天定时检查并将寝室卫生及财产损坏、内务整理欠佳的情况及时通知班主任安排整改,每天将情况如实汇总交学校团支部。学校定时抽查寝室卫生及内务整理。
4、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的规定,定时开关宿舍大门,学生未到开门时间需要进入宿舍的必须持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证明。
5、认真登记学生家长来校探访记录,热情接待家长,防止不法分子冒充家长到宿舍滋事 。
6、认真执行查房制度,每天登记因病逗留宿舍的学生、无事不到班上上课的学生,不按时起居的学生,在宿舍内违纪的学生等,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每周汇总上报学校团支部。
7、遵守值班纪律,不准无故离开岗位。如因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宿舍,应找人代理事务,并向团支部或主管校长请假,告知离开宿舍时间。
8、严肃工作纪律,不准与学生称兄道弟,不准拉帮结伙,不准讲有辱学校的话,不准做有害学校的事。
9、关心爱护学生,多做学生思想工作,遇事沉着、冷静,不简单粗暴。
10、学生就寝后,管理员应巡视寝室,维护就寝纪律,检查学生就寝人数,对没有回宿舍的学生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并作记录 。
11、管理员应搞好自己宿舍内卫生及内务整理,坚持每天打扫 。
12、管理员要及时了解每层楼的供水、供电情况,对学生浪费水的情况应制止,并作记录登记 。
13、在宿舍内对有困难和有病的学生要及时提供帮助,并及时通知班主任 。
14、管理员每天要检查各宿舍的财产情况,如有损坏要及时登记,并通知班主任 。
15、宿舍内学生吵闹、大声喊叫、跳动、打球等过激行为应给予制止 。
16、严防宿舍内打架、敲诈事件的发生,如有学生打架、敲诈,管理员立即制止 。
17、管理员要了解本栋宿舍学生的基本情况,特别是经常违纪的宿舍和学生,重点做思想工作 。
18、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乱接电线等危险行为,管理员必须督促到位或者及时制止。
19、管理员在全校不放假时正常上班,有年级放假时宿舍要留管理员正常值班,双休日正常值班。
(四)此协议一式三份,学校与管理员各一份,上呈教育局财务股一份,签字生效。
学校校长签字:
主管校长签字:
学校宿舍负责人:
劳动合同 篇2(以下简称甲方)
盲人保健按摩师(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试用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担任按摩师岗位工作。
劳动条件
1、甲方负责乙方免费吃砖 配发工作服并派专人管理,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4天(特殊原因例外)。
2、安排乙方执行计件工资制。
注:乙方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劳动报酬
1、根据多劳多得原则,实行计件工资。
2、试用期内每月未做满30个钟,保底工资5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未满45个钟,保底工资800元。(全身保健为一个钟,局部和足底为半个钟)
3、提成标准:
全身保健按摩一个钟提___元;足底按摩一个钟提___元(团队提___元);局部按摩一个钟提___元。公司打折与按摩师无关。
劳动保险
合同期内乙方符合甲方的各项要求,甲方负责给乙方上重大疾
病保险,合同结束此险转给乙方个人。
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公司管理制度》和《禁用手法规定》;
2、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和班次。
劳动合同终止、续订
1、有下列原因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在按摩施术过程中,对患者造成人身伤害的;
(3)、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原因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的按摩技术长期不能提高,顾客反映不满意的;
(2)、乙方长期患病,请假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
(3)、甲方面临破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正常营业。
3、有下列原因之一,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甲方未按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
(3)、在试用期内。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1)、甲方未按劳动合同规定,随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赔
偿乙方一个月保底工资捌佰元。
(2)、乙方如未按劳动合同,随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影响甲方的正常营业,应赔偿甲方损失捌佰元。
十、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表示续签意向,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市、区残联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方如有违反或争议,可以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处隐藏8854个字……缴纳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用及相关费用。乙方合同到期后,如甲方不再聘用、或中途辞职、辞退者,甲方不给任何补偿。乙方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觉参加保险,对于不参加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甲方安排的生产或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其他由乙主自行承担。劳动合同 篇9 劳动合同的条款有哪些?分别都是什么?劳动合同的条款,一般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它是生效劳动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必备条款的不完善,会导致合同的不能成立。向劳动者提供载明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文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履行这一义务用人单位将承担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必备条款。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可备条款。即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指除法定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也可以不约定的条款。是否约定,由当事人确定。约定条款的缺少,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虽然约定哪些条款由双方当事人决定,但国家对约定条款的内容有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的,仍应当遵守,约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一般包括:
(1)试用期条款。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满,被试用者即成为正式职工。对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法作了如下规范:①不能任意约定试用期的长短。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长短作出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规定了不同时间长短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②限制试用期的约定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调整或变更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③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④规定试用期不成立的情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⑤保障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⑥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各项劳动权利受法律保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为试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用人单位应为试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⑦对在试用期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滥用解雇权。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⑧违反试用期规定应承担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条款。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条款的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知识产权。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商业秘密的范围、保密期限、保密措施、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等进行约定。劳动者因违反约定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竞业限制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目的主要在于防止不正当竞争。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按月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人员法律规定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经济补偿的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4)服务期限协议。服务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必须服务的期间。劳动关系实践中,用人单位经常通过服务期限协议,进行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并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为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依法约定的服务期协议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应依约履行,不得违反服务期协议的约定,否则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由于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而迫使劳动者在服务期未满的情形下辞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劳动者也无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反之,服务期未满的劳动者是在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错解除的法定情形下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5)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时,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条款进行限制,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且对因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协议而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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