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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自习规章制度

时间:2024-11-27 05:06:33
晚自习规章制度

晚自习规章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晚自习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晚自习规章制度1

为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使我校的学风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对晚自习做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晚自习作息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每周一至周四晚上

第一节(7:00-7:50)

第二节(8:00--8:50)

2、自习按正常上课考勤,迟到、早退、缺席按考勤制度处理;

3、教师组织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打闹,不准吃零食,不影响其他学生学习,首犯者给予警告,再犯者扣当堂课教师0.5分。

4、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出入,不得随便走动,严重违纪者扣当堂课教师0.5分。晚自习期间,教师不得给学生进行大量时间的自习活动,必须对其进行讲授。

5、值日教师每晚提前10分钟到校,分发各班的点名册,并负责考勤记录及跟踪班级上课教师的上课情况。当堂课的教师,对不到校的学生做好记录。

6、晚自习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学生的出入必须有当堂课教师的亲笔签字。

7、晚自习期间检查人员随时、随机抽查并记录各班晚自习情况。

8、学期末,总评出学风优秀班级。

9、晚自习结束后,关好教室门窗及电灯,9∶00前离开教室。不准在教室、教学楼内逗留。当日晚自习教师及值日教师做好记录,其结果记入年终考核

10、晚自习教师尽量从街上步行到校上课。

以上规定希望全校教师真执行并严格遵守!

晚自习规章制度2

1.学生必须按时进行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上晚自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或家长亲自打电话,否则按旷课从严处理

2.晚自习开始后,学生应自觉维持自习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出入、串坐,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学习。

3.学生着装应得体,注意文明礼貌,禁止穿拖鞋、背心等进入教室,禁止带各类食物进入教室。

4.学生应自觉爱护桌椅等公物,不得在桌面上乱写乱画;应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

5.学生应在晚自习时间认真、高效完成各科家庭作业,完成作业则自由安排与学习相关的事宜。

晚自习规章制度3

为了加强晚自习的管理、规范晚自习管理秩序,现就晚自习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有关规定:

1、教导处和德育处具体负责晚自习的安排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晚自习纪律的控制、检查和管理,对晚自习纪律差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

2、值班干部和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不得迟到。

3、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迟到、早退、无故请假。

4、学生要规范着装,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等衣服进入教室。

5、学生不得随意在外闲逛,出教室必须经值班教师同意,出教学楼必须经值班教师书面批准,并由值班干部签字同意。

6、值班干部要加强对晚自习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晚自习纪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如实作好记载,落实好责任人。

7、值班教师要准时到岗辅导,并负责息纪律和秩序的管理,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辅导岗位,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需向值班干部请假,由值班干部安排人顶替,不得脱岗。

8、成立晚自习学生自治小组,由学生会干部和各班学习委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教学区域进行检查和管理,主要是登记学生迟到,早退情况,检查自习纪律,并对晚自习纪律情况进行记录学生自治小组,由教学部门值班人员负责管理。

9、晚自习任课纳入教师工作考核,其教育管理质量考核与日常课堂教学工作同等对待,并由值班干部检查考核。

二、晚自习值班干部职责

1、值班干部应该提前10分钟(6:50)到岗,分发任课教师课堂纪律记录本及班级学生点名册,并考核任课教师是否按时到岗。

2、负责校园的巡视、各任课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的'检查、记录好高考班补课教师放学的时间、处理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和校园内的突发事件。

3、处理晚自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若遇突然停电现象,及时通知任课教师组织好学生安静坐在教室,待确定短时间不会来电后,才有序地组织学生离开教学楼,并安排教师巡视校园,协助门卫加强校门的管理,确保师生的安全。

4、晚自习结束时,与任课教师一道,组织学生有序地离开教学楼,防止学生因拥挤而出现安全事故。

5、晚自习结束后,收回《值班教师晚自习记录本》,并检查各教室及楼层门窗、电灯、电视、电扇及三楼铁门的关锁情况,锁好底楼大门。

6、21:00—22:00时,负责食堂、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巡查工作。

三、晚自习任课教师职责

1、任课教师应在预备铃前(6:55时)到岗,组织学生作好晚自习的准备工作,并检查楼道各电灯使用情况是否良好。

2、任课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载。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的准假手续,否则以缺席处理。3、第一节课7:00—7:55组织学生认真收看《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节目;第二节课督促、指导学生自习、预习、复习(电视必须关闭)。

4、每节课上课铃响后,教师均要点名一次,维护和保持好课堂纪律,对课堂情况做好记载。

5、负责学生仪容仪表及着装的检查,对穿拖鞋、背心、吊肩带等不规范着装进教室的学生进行教育,并督促整改。

6、端正教育思想,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值班干部配合解决。

7、晚自习结束后,教师要负责组织学生对教室和楼道清洁卫生进行保洁,督促班级学生关好电灯、电视、电扇和门、窗,并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学楼,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然后教师将《课堂纪律记录本》和《点名册》交值班干部后方可离开。

晚自习规章制度4

为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加大晚自习管理力度,提高英语四,六级过级率,督促我院学生的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习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目的:加大晚自习管理力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适用对象:化学化工学院大一,大二全体同学(学生会所有干部更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

三.具体制度

1.全体同学必须按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去上晚自习,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晚自习,需向学习部出示请假条。请假条要按照要求来写,如不规范,请假人一律视为旷课,相关内容如下:

①长期请假者,如校卫队,法律辅修等需要写一张长期请假条交于学办老师签字盖章,将复印件交于学习部,原假条由副班长自行保管。

②临时请假者,需按请假条格式用规定纸张填写,交于班主任,班导签字;学生会成员如有部门会议或在办公室值班需写请假条交分管或在办公室的签字,任何伪冒签字,一经查实,请假条视为无效,并记请假人为旷课,同时给予警告处分。

③晚自习请假盖章时间为每晚6:50——7:10,地点为四教-50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晚自习,请提前签字,时间一过,请假条不予盖章。

④未请假又没参加晚自习者直接记为旷课,如有特殊事由,需找学办老师签字盖章开出证明,方能取消旷课名单。

2.晚自习旷课情况,每天,每周进行统计,每月打出一次通报批评。

3.在晚自习时间内,不准迟到、早退,随意走动,大声讲话,对于纪律较差以致影响到其他同学上晚自习的人,先予以说服教育,如不行,则对其进行通报。晚自习纪律整体较差的班级,如经一再提醒无效,则对班级进行通报。

4.将统计结果列入班级考核之列,与优秀班级评比挂钩。

5.各班副班长必须切实履行好晚自习考勤及纪律维护工作,如有不如实记录,或屡次没有做好纪律维护工作,将上报到组织部将其评为最差班干,同时打出通报批评。

以上制度望所有同学严格遵守。

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习部所有。

晚自习规章制度5

一、管理规定:

1、每周周日至周四19:00-21:00上晚自习。

2、机电学院20xx级所有在校生必须在本班自习室上晚自习,各班指定负责人考勤及纪律,并向检查人员如实汇报。

3、早退以及不在本班指定自习室自习者一律按旷晚自习处理,旷晚自习者给予通报批评,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向督察队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由学习部保存,以便检查,无效假条视为旷课。

4、学习部对晚自习的检查每晚两次,并汇总管理,次日公布检查结果,坚决杜绝迟到、旷晚自习、早退现象。

5、晚自习上课期间,必须保持走廊及所有教室的安静,坚决杜绝嬉戏、打闹、下棋、打球、打扑克、玩手机、睡觉、吃零食等行为。如有发现,从严处理。

6、学习部每周一公布上一周的晚自习综合成绩,对成绩差的班级以及旷晚自习的同学给予通报。

7、晚自习期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报督察队批准。各班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切实保证晚自习出勤率。

二、班级考核及奖罚办法:

以班级为单位,按每周、每月、每学期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率及纪律状况。分别评出周、月、学期晚自习综合考核优秀班级及月、学期晚自习综合考核最好班级,并以此作为学期“优秀班级”评比的重要依据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评分标准

1、出勤人数(70分)

旷晚自习者每人每次5分,经批准请假的人数在5人内不扣分,超过5人超过部分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2、纪律(30分)

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自习时间放音乐,在教室接、打手机,发手机短信,吃东西,一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起哄、打架等严重违纪事件,影响到邻班学习,或集体性迟到、早退或不上晚自习的班级则当日班级纪律分为零分,且全院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晚自习纪律较差的班级当日评分中扣10分。

学习部将加强常规管理,加大惩罚力度,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创造安静的学习环境。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学生会的工作,共创优秀学院。

晚自习规章制度6

第一条学生公寓自习教室是学校在学生公寓区为学生提供的学习场所。为加强学生公寓自习教室的日常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自习教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晚18:00至次日凌晨6:00(寒暑假及法定假日除外),由所在楼栋的值班员负责按时开关门。

第三条学生进入自习教室应注意文明礼仪。做到衣着整齐,举止端庄,严禁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室。自习座位随到随用,不得用书包、书本等物品占座位。

第四条自觉保持自习教室的安静,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自习教室播放广播、视频,不得在自习教室使用通讯工具,以免影响他人。

第五条自行管理好个人物品。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要置于桌上。离开自习教室时应将个人物品全部带走,以防丢失。

第六条自觉维护自习教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将食品带入自习教室,不得随意在墙上张贴涂画,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离开教室,带走垃圾。自习教室的日常清洁卫生由所在楼栋的值班员负责。

第七条爱护自习教室中的公物。自习教室内的桌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严禁刻划桌椅墙壁。爱护空调等电气设备,提倡节约用电,空调的使用月份原则上为每年的1月、2月、3月、6月、9月和12月。夏季室内的空调温度不低于摄氏26℃度,冬季的空调温度不高于摄氏26℃,空调的使用由所在楼栋的值班员负责。

第八条自觉遵守自习教室的安全规定。严禁携带宠物进入自习教室,严禁在自习教室内抽烟、使用明火,严禁违章使用电器。

第九条自习教室原则上仅用于学生自习,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借用自习教室的,应由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处批准,方可使用,使用时不得占用每天的正常开放时间。

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校学工部(处)。

扬州大学学工部(处)

扬州大学后勤保障处

二0xx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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