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一中大型活动申报制度
现如今,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大名一中大型活动申报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全校性的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需报县级或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在工作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以及其它集体外出活动需报校长批准。学校尽量少举行大型的活动,尤其是集体外出活动,能不举行的就不举行。集体活动应采取以健康有益、积极向上为宗旨的活动形式。
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逃生应急方案。严格实行学校大型校外活动批准制度。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跨县域)参观学习、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中心学校,在集体外出活动前一星期上中心学校备案,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实行。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安排的学生外出活动,应经校长批准。学校校长有义务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1、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过行政会议讨论、征求多方意见后,形成较为完善的活动方案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班级向学校报告,学校向教育局报告。报告单位必须把详细的活动预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外出。
2、活动前,对活动地点、设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师生安全。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应记录在案),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识,文明守纪。
3、学生外出活动,每班必须要有两位(含两位)以上的教师带队。
4、活动如需要使用交通工具时,要严格按规定使用证照齐全的车(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超员运载。
5、活动时,若发生意外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并与学生家长及学校有关领导联系。
6、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决定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主要负责人要严肃查处,造成意外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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