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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识别制度

时间:2024-10-05 17:13:09
身份识别制度

身份识别制度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身份识别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身份识别制度1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及其它护理操作等活动时,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性别、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2、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者或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或干细胞采集术、深静脉置管术、血浆置换、单采术、血细胞分离术)患者、抢救、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潜力的重症患者,务必使用腕带。在各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医嘱执行单以外,务必核对腕带,以识别患者身份。

4、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务必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腕带”原则上佩戴病人左手,佩戴时,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护士长对患者腕带使用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在实施任何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6、需进行手术(或干细胞采集术、深静脉置管术、血浆置换、单采术、血细胞分离术)的患者,护士应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的流程,对患者姓名、年龄、科室、住院号等信息进行确认。手术室与科室交接中重点环节进行准确的有效核对,做好交接登记。

7、患者转科交接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做好转科交接登记。

身份识别制度2

为了规范医院管理,有效防止错误识别患者身份引起的医疗事故,规定护士至少使用2种身份识别方法查对患者身份。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执行身份识别制度。

一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应同时使用床头卡、治疗卡、腕带等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是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监护室、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三是对住院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普通病人使用绿色腕带,病危、病重、一级护理、手术病人使用红色腕带,新生儿使用粉红色腕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四是腕带识别信息填好后必须经两名护理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五是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是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手术室护士核对后方可接入手术间。

七是在采血、给药或输血等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应至少使用两种身份识别方法。

八是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陈述患者姓名,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身份识别制度为规范医疗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据,能最大限度的提高管理效率,它将大大提高患者护士在操作治疗过程中识别患者的准确性,全面提升护理工作的安全性。

身份识别制度3

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同时使患者权益及生命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门诊患者身份识别

1、患方带城镇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或公司医保卡就诊挂号的,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医保或医疗卡的卡号作为患者的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2、患方带身份证就诊挂号的,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身份证号作为患者的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3、患方就诊挂号时未能出示以上任何一种证件的,门诊部挂号人员按患方自己填写的姓名、年龄、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作为患方的就诊卡信息出具就诊卡和挂号票据,当使用姓名、年龄识别患者身份有困难时,可选择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这些补充信息来确认病人。

4、当医师发现患方使用别人的身份信息为患者就诊或使用成人身份信息为未成年就诊的,应劝说患方使用患者本人信息重新挂号,但如果患者病情属于急危重症,则不得影响患者的及时诊治。

5、对无法确认身份的无名患者,接诊医护人员根据当时患者的有关情况制作“腕带”牌,上面记载患者信息包括:科别、性别、诊断等,并在门诊病历上注明,待明确身份后再按病历书写规范补写。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

1、住院患者必须建立床头卡,住院病人一览卡。

2、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姓名、性别、床号等)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依据)确认患者身份,确认识别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3、临床治疗护理活动中,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及其他诊疗活动前,医护人员除应采取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外,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确认患者身份。

4、对急诊室、产妇、手术患者;对病情危重、意识不清、急救、输血、镇静期间患者;对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身份无法识别患者;对成批救治的伤员(≥2人时);对传染病、药物过敏等患者必须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如有陪同人员,还必须由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5、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6、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7、医务科和护理部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并有记录。

8、患者转床、转科时,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和交接规定,必须及时更新床头卡、病历牌(卡)、住院病人一览卡等信息,认真做好识别和交接记录,并做到二人核对,确保患者身份识别各种信息的一致性;急诊科与病房、急诊科与手术室、手术室与病房、病房与其他科室、产房与病房,必须及时制作并更换新的“腕带。”……此处隐藏9801个字……的全部内容、各类检查紧急的口头报告内容,对方确认无误。

(2)医院允许在病人抢救、中深度镇静治疗、手术时使用口头医嘱。在紧急情况下,在医师不能立即到达又需要立即处理时可以使用电话医嘱,其他情况不准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原则上尽量减少使用电话医嘱,患者出现病情变化,下级医生请示上级医生后,上级医生在电话中下达的医嘱要由值班医生或管床医生下达书面医嘱后护士才能执行,而且要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相关内容。

(3)口头或电话医嘱下达后,护士即要立即书面记录(可记录在口头医嘱单或其他记录纸上),并根据书面记录内容大声复述给下达医嘱的医生后,听到复述医嘱后,医生要明确示意,经确认无误后护士执行。在特别紧急且人手紧张的情况下,护士记录口头医嘱会影响到病人抢救时,可先按要求在保证正确用药的前提下执行口头医嘱,事后立即补记医嘱内容。口头或电话医嘱要在病人抢救完成后六小时内在电脑系统内补录,并打印签字。手术病人的口头医嘱单要求下达医嘱的医生和执行护士签字确认,并存入病历中保存。

(4)所有急诊检验结果、危及到病人安全的异常检查、检验结果(简称危急值)需要及时通知临床医护人员。检验科和其他辅助检查科室要建立检查危急值报告标准,标准中要包括检验、检查危急值得项目名称、临界值、报告流程和报告责任人。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同时要对全科人员、新入职员工进行培训。检验危急值得报告可以通过lis系统自动控制,并提醒检验师。所有急诊检查项目的结果和/危急值结果的书面报告要在审核后立即发送,并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以便医师及时得到相关报告。

(5)临床科室工作人员,包括医师和护士在接听到急诊检查结果、危急值结果报告后,要有书面记录,并将记录的内容大声复述一遍给报告人听,要得到对方的确认。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检查项目名称、检查结果、接听电话时间、报告给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的时间等。各科要有记录本登记,以便职能部门检查。

(6)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接到检查项目高危报告后,要及时对病人进行评估和处理,必要时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请示报告,并在病程记录中记载。

(7)在急诊病人入院前与接收科室进行电话沟通时,需将收治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初步诊断、生命体征、基本病情、病人可能需要的特殊医疗设备(氧气、心电监护、呼吸机能)以及病区问的其他相关信息等告知病区,病区接电话人员要有书面记录并大声复述给打电话的人员,要得到对方的确认,同时医护应相互告知。其他情况下进行的电话沟通要按《医疗工作电话沟通记录管理规程》进行记录。

3、消除手术错误

(1)手术前暂停:为了避免手术病人、手术方案和手术部位的错误,在手术开始前停止术前所有操作及术前核对。

(2)手术前核对

①为了避免手术病人和手术部位的错误,在手术室的手术和门、急诊小手术都要列出核对清单,手术开始前要停下其他所有工作认真核对清单中所要求的内容,一致确认手术病人、手术方案、手术部位和病人体位是正确的且在正确的手术室,手术需要的所有医疗文书齐全,医疗设备已准备好且功能正常。

②在手术室进行的手术、手术前核对要在麻醉诱导前进行,手术病人本人(清醒可合作的病人)、手术医生、麻醉师、巡回护士一起根据《手术护理记录》中“手术前核对清单”中的内容进行逐项核对,核对内容由巡回护士记录,并将参与核对人员名单记录。

③门、急诊的小手术应在手术前由病人本人(清醒可合作的病人)、手术医生、治疗护士一起核对, 核对内容由治疗护士记录在《门急诊、介入手术护理记录单》中,并将参与核对人员名单进行记录。

④当核对清单内的项目无法通过(填“否”)时,手术不得进行,如果在特殊情况下仍需手术时,要经过医务部或总值班同意。紧急抢救生命的手术以争取时间、抢救病人生命为主要责任,可以先抢救,后报告。

(3)术前手术标记:所有手术操作,包括在手术室内进行的手术、在门诊进行的手术、在急诊进行的小手术都要进行手术标记。标记要精确、清晰可见,可能情况下由病人讲出病变部位。

①住院病人由手术医生在病区进行手术标记,门、急诊手术的病人也应有手术医生在门急诊进行手术标记,除非是威胁到病人的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在手术室手术前铺单前进行手术标记。手术标记需要病人或家属的参与,清醒病人进行确认时要触动病人的肢体方向确定左右,要得到病人的认同。昏迷的病人进行确认时要请病人家属参与,要得到病人家属的认同。

②手术切口、穿刺点和手术部位的标记都要准确、清晰,铺单后还能够看得清楚。手术标记要使用蓝色和紫色油性标记笔。

③手术标记笔应放在各病区的指定地点,每位医生都要知道具体地点,每位术科医生应随身携带标记笔,手术室应备消毒后的标记笔供使用。标记笔只能用来作手术标记,不准它用。

③其他操作或治疗如有左右区分,在操作或治疗时容易发生部位错误时也需标记,如局部热疗、胸穿、腰穿等情况。

4、减少病人跌倒风险

(1)建立可靠和有效的评估工具来测定和确定病人跌倒的危险因素,对高危病人进行跌倒风险评估。

(2)门、急诊病人对病人进行跌倒风险的评估和记录,如有跌倒风险要进行预防跌倒的健康教育,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住院病人

①每位住院病人的初次护理评估中必须包括对病人跌倒的风险评估(新生儿除外)。跌倒风险评估内容包括病人的年龄、

意识状况、走动能力、自我照顾程度、跌倒病史、药物使用情况、环境设施情况等引起跌倒的风险因素,并对病人及家属进行预防跌倒宣教,且要有记录。

②所有跌倒高危病人均须进行动态评估,病人出现下列情况需随时评估:转入病人、病情变化(如 手术后,意识、活动、自我照顾能力等改变)、使用镇静/止痛/安眠/利尿/降血压/、调血糖等药物时、跌倒后、分值发生变化时、更换陪人或家属时;同时对病人家属进行预防跌倒教育,并有书面记录。

③对于跌倒风险的病人要在床头挂标识医院牌,并根据医院的相关指引制定切实的预防病人跌倒的计划,而且这些计划要得到执行。

④病人跌倒发生后护士要对病人是否受伤、受伤的程度进行评估,如有受伤立即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对病人的伤情进行进一步评估,并进行相应处理。同时要对病人进行相关的健康教育和采取预防再次跌倒的计划,同时要按流程和要求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跌倒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程度、引起跌倒的危险因素、事件处理经过及具体建议。

⑤总务、基建后勤要确定哪些环境因素和设备因素是引起病人跌倒的高危因素,定时巡查评估,同时要培训和教育医务人员,尤其是病区护士发现病人跌倒的高危环境和设备因素存在时,及时通知后勤进行处理。

⑥护理部、医务科每月对导致病人跌倒的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报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相关部门执行。

⑦科主任和护士长要对员工,包括新入职的员工进行预防跌倒的培训,医护人员对病人及家属进行预防跌倒的健康教育。

⑧护理部、医教科等职能部门联合制定预防病人跌倒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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