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师培训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培训目标
1、每个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发展每个教师的个性特长,培育每个教师的教育、教学个性,力促每个教师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
3、掌握最前沿的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提高每个教师对教育教学专题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每个教师的科研水平。
5、在培训中建立健全本校的校本培训制度,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培训内容
1、新的最前沿的涉及到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理念、理论等。
2、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
3、教育科研知识及能力培训。
4、有利于促进学校课程改革、教师课堂教学改革的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教育教学经验。
5、选择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专业,以实现学历跨越为目标的各种培训、进修。
6、学科业务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基本功。
7、师德师风建设。
8、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9、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三、培训形式
1、教育论坛。(教研沙龙、网上论坛、专题探讨等)
2、专题讲座。
3、自学、短期培训、离职培训。
4、实践反思。(合格课实践反思、示范课实践反思、研究课实践反思、专题课实践反思等)
5、帮教网络培训的学科带头人带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带成长型教师,老教师带新教师等。
四、管理与考核
1、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负责对教师的培训发展情况(中期培训监管和培训发展结果认定)作评估考核。
2、每个教师每学年必须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出自己的培训发展计划,该计划报学校行政和教导处备案。
3、每个教师严格按照自己的培训发展计划选择最适合的形式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完善调整自己的能力结构。
4、学校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将定期对教师的培训发展状况作调查,并协调学校行政,为教师的培训发展提供各种支持。
5、学校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将按照一定周期对教师的培训发展结果作出认定,认定结果将作为该教师评优、晋级、评职等的重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理事会同意,制定本校教师培训制度如下:
一、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师培训制度,接受学校教务处安排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以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受聘教师上岗前须进行不少于10课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本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规章制度等。
三、受聘教师上岗后的思想政治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业务培训由教务处按学科组织,培训内容为教学大纲的学习、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推广等。
四、学校为受聘教师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条件,根据学科特点每两周安排一次业务培训或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位教师每学年接受培训总课时数不少于50课时。
五、教师培训以参加校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受聘教师参加本校组织进行的培训免收培训费,选派外出培训所需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决定校方承担或校方与教师协商分担。
六、学校鼓励受聘教师在不影响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自主参加校外的相关培训,受聘教师自费参加校外同所教学科相关联的培训可以计入培训课时数,学校对自费参加校外培训后教学能力显著提高的`教师给予奖励。
七、学校教务处要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受聘教师应备有培训笔记本,记录本人参加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内容及心得体会。
八、学校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应包括教师培训方面的内容;考核教师时应将培训课时的完成情况及培训效果列入考核内容,并将教师年度考核记录归入教师培训业务档案。
一、学校将在学科教学中崭露头角,教学效果好,业务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教师,学校确定为学科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关系,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三、定期组织骨干教师赴省内外名校参观学习。
四、不定期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教授来校作专题报告。
五、推选聘任骨干教师为学校学科带头人,积极培养并向市推荐市学科带头人。
六、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科、组级领导岗位。
七、骨干教师每学期上公开示范课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研论文一篇。
八、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九、优先安排骨干教师的业务进修。.
十、骨干教师专业引领,每年1次送教下乡(上课),记4课时。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省市教育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构建一支思想水平高、师德修养好、教育教学能力强的教师队伍,更好地适应高中新课改的要求,确保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始终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上,特制定以下教师培训工作制度。
二、 培训职责
校长是培训的设计者和第一负责人。成立以校长为核心,由副校长组成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以科教主任、教导主任和教研组长以及骨干教师形成的骨干力量,带动和促进所有参与培训的教师,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各负责人要明确职责,确保培训计划顺利实施。
三、 培训规划
制定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为中心,以贯彻新课改为原则,以探讨新的学习模式为目标”的发展规划。每位教师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有本质区别,有针对性的制定出适合个体发展的,具有本学科组特点的教研目标及培训实施计划,每个年组要研究确定一个培训主题。
四、 实施原则
1、 实行“教研和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教师要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来完成校本培训。因而必须将个人,年组培训与教研科研相结合。形成处室间、学科组间、同学科内的互动、互助和集体研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向前发展。
2、 教师积极自主的学习原则。教师是学校培训的基本元素,教师只有在校本科培训过程中不断地积极主动地学习新观念,探讨新方法、研究新问题,提高自己的反思意识及能力,这样才能不断完善自我。
五、 保障
各处室教研组要为校本培训的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充足的学习时间,大量的学习资料,教学研究的场所及相应的资金和物质供应的各项保障。
六、 评价
运用多种评价方式。采用学生评价教师,家长评价教师。学校评价教师以及教师自评,互评等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以便及时发现培训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使培训向正效应发展。
七、 奖惩
每位教师必须参加校本培训及远程培训。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评选职务聘任的条件。对培训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培训工作做得好的教研组及个人在各项评选中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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